2018年一季度,台州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平稳,但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放缓,经济运行中一些突发性因素对收入的影响有所凸显,需引起关注。
一、收入平稳增长,增速小幅放缓
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抽样数据显示,今年一季度,台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48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8.1%,保持平稳增长态势,但与去年同期增速比较,回落1.0个百分点。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5.4%,实际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1.7个百分点。
表1 2018年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结构情况表
指 标 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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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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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长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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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速比去年
同期±百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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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比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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贡献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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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可支配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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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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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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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.0
|
-
|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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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资性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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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15
|
7.9
|
-0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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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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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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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经营净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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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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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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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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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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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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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财产净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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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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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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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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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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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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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转移净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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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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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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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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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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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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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收入结构来看,四大类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一升三降,其中经营净收入回落明显。
(一)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主动力。
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815元,同比增长7.9%,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0.6个百分点。工资性收入增速虽有所回落,但仍是增收的主动力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4.9%,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.4个百分点。
(二)经营净收入增速相对滞后。
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196元,同比增长7.2%,增速居四大类末位,较上年同期回落2.7个百分点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.7%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2.9%,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.9个百分点。
(三)财产净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。
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17元,同比增长10.9%,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,增速较去年上升0.8个百分点,是四大类收入中增速相比去年仍然保持上升的唯一一类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.5%,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.0个百分点。构成中,投资分红和村级集体分红增长较快,而出租房屋收入有明显下降。
(四)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。
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721元,同比增长9.4%,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.4%,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.7%,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.8个百分点。
二、消费缺乏热点,增速有所放缓
今年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405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6.6%,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2.1个百分点,放缓迹象比较明显;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,实际增长3.9%,实际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2.8个百分点。全省设区市比较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水平居第三位,增速居第九位。
表2 2018年一季度台州农村常住居民消费增长情况表
指标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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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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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长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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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比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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贡献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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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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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05
|
6.6
|
-
|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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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食品烟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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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44
|
6.3
|
31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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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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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衣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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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9
|
5.0
|
9.0
|
6.9
|
三、居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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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6
|
7.3
|
2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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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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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生活用品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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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2
|
6.1
|
5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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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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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交通通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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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2
|
7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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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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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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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教育文化娱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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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1
|
6.1
|
1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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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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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医疗保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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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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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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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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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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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其他用品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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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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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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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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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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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速领先。
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普遍提升和老龄化进程加快,医疗保健类支出逐渐增多。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医疗保健类消费人均支出为402元,同比增长8.9%,增速居八大类支出之首,增速比去年同期上升1.2个百分点。
(二)“吃、住”是消费主要构成。
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食品烟酒类消费人均支出2044元,同比增长6.3%,占总消费支出的31.9%;居住类消费人均支出1306元,同比增长7.3%,占总消费支出的20.4%。两类消费合计超过总消费的一半,占比达到52.3%,“吃”和“住”依然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消费支出。
(三)交通通信类支出增速放缓较为明显。
近几年,农村家用汽车拥有量不断上升,已处于相对高位,导致农村居民的购车热情有所下降。一季度,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交通通信类消费人均支出942元,同比增长7.2%,增速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回落,达9.3个百分点。
三、有关对策建议
(一)加快经济发展,优化收入分配结构。
经济发展决定居民收入水平,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落实减费降税政策,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压力,继续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为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。同时调节收入分配机制,坚持“扩中、增低、调高”原则,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,不断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(二)“双向适应”减小突发性因素带来的影响。
去年下半年开始,台州加大了消防和环境等方面整治力度,对农村居民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,可通过“双向适应”来减小影响:一是政府部门在消防和环境整治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,合理安排缓冲期、过渡期,尽可能做到既确保消防安全和环境整治的需要,又兼顾小微企业、个体户和住房出租户的需求。二是积极引导小微企业、个体户和住房出租户适应消防和环境整治大环境,通过新闻媒体、培训会、知识讲座等平台,解读政府政策,加强信息沟通交流,合理寻求符合当前政策的方法,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关停现象。
(三)适度引导消费促进居民增收。
收入增加带动消费提升,而消费提升也会反过来促进收入的增加。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的管理和规划,积极引导和培育新的消费热点,拓宽消费领域和层次,捕捉农村市场的新亮点,将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,促进消费与收入增长形成良性循环,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增收。